简介

News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2026-04-10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6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0

第五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校概况:

学校源于1971年由长安、建设、嘉陵等川渝地区八所骨干兵工企业创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历经重庆兵器工业职工大学等阶段,于2018年成功升格为职业本科大学,开启办学新篇章。五十余载兵工血脉薪火相传,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高素质人才。

产教融合、军民融合是学校最鲜明的办学特色。依托深厚的兵工背景,学校与兵装集团及赛力斯、华为等头部企业深度协同,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及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注重创新与实践,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1100余项,多项科研成果成功转化并应用于产业一线,解决了包括国防工业在内的多项重大技术难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纪检监督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十一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6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5年退役且未参加2025年专升本免试招生的,或2026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赛项相应等次奖励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技能竞赛免试生招生选拔。

1.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或金奖奖项。

3.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重庆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技能竞赛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市级竞赛奖。

我校招收市级竞赛奖及以上获奖等次技能竞赛免试生。

第十四条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设类别总计划,不设分专业计划,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意愿。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vtu.edu.cn/)查阅详情。

 

第六章  志愿填报、录取及公示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免试生须严格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及要求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考查方式及内容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决定是否组织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一)若投档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我校免试招生计划数时,符合条件的全部予以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二)若投档专业志愿填报人数大于我校免试招生计划数时,我校组织相关专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三)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的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查。职业适应性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及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

2.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专业对应关系,对填报的考生全部免试直接投档录取,进档考生均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1进行录取。

3.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志愿、专业对应关系、招生计划、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获奖等次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以获奖等次或服役期间表现、在校期间平均成绩(以考生提供的,经就读高职专科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排序录取,专业均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1进行录取。

4.参加我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参加的其他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考查。

第十九条  公示

录取结束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学校领取录取名册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第七章  入学、学籍管理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入学和资格复查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未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学校相应年级本科专业学习,单独编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其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我校专升本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5000-18000//学年,具体以当年实际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标准为2000-4800元/生/年。具体请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qvtu.edu.cn/)或《新生入学攻略》查阅。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天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8738817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

招生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873882008738830088159999

学校网址:http://www.cqv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qvtu.edu.cn/

电子邮箱:jdzs@cqvtu.edu.cn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咨询电话

023—87388200、87388300、88159999

纪委监督电话

023-87388176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 2017 /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 电话:023-88159999 / 渝ICP备12000681号